宜宾荣膺“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”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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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宜宾,像这样的法治文化广场、长廊和宣传展板随处可见。(图片由宜宾市司法局提供)
宜宾新闻网7月29日讯(记者 郭晓娟)7月29日,记者从宜宾市司法局获悉,日前,在中宣部、司法部在京召开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,宜宾市被中宣部、司法部表彰为“2011-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”,跻身本次受表彰的全国78个、全省4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行列。
在此次会议上,宜宾县被评为2011—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。长宁县硐底司法所所长吴诗华被评为2011—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,也是宜宾唯一一个。
自“六五”普法工作开展以来,宜宾各级各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如通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“关键少数”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法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“一岗双责”制度,有效解决了法治工作谁来抓、法治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形成“两张皮”、公权运行中主体监督不力等问题;江安县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创设“法治委员”,探索从组织构架、职能发挥层面把党领导依法治市具体化,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的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,其首创做法在《人民日报》进行了宣传报道;高县闫村把村规民约和家训有机结合,通过村里的“土秀才”开设“国学讲堂”,法治和传统文化相互促进、相得益彰,有力促进法治在基层扎根……
目前,宜宾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有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;依法治市重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,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,获第三届“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”“2015年度中国政府创新优秀实践奖”;全市有4个县(区)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先进单位,9个村(社区)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;在依法治省目标绩效考核中,连续两年法治宜宾建设走在全省前列,为宜宾市率先崛起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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